餐廚垃圾危害大
8月26日,本報刊發(fā)《我市餐廚垃圾即將集中收運處置》報道后,引起市民關注。不少市民撥打“黨報熱線”咨詢相關事宜:我市餐廚垃圾的處理情況如何?各餐飲服務單位、食品加工單位應如何配合統(tǒng)一收運處置工作?對餐館違規(guī)處置“泔水”的,我市有什么硬性處罰標準?針對上述問題,記者采訪了市城管委相關部門,為市民答疑解惑。
年產13萬噸餐廚垃圾危害大
我市每天產生的餐廚垃圾約350噸,全年可達13萬噸,主要來自各大餐館、學校、企事業(yè)單位食堂。目前,餐飲企業(yè)產生的餐廚垃圾一般都是由企業(yè)自行處理。孺子路一餐廳的趙經理告訴記者,餐廳開業(yè)的時候就簽了泔水收購協(xié)議,每天有專人來收。至于這些餐廚垃圾的最終“去向”,他并不清楚。
餐廚垃圾中有機物、油脂及鹽分含量較高,若處理不善則會對水體、大氣產生污染。若餐廚廢油回流餐桌,則會對居民身體健康造成損害。記者了解到,南昌餐廚垃圾有兩個危害性極大的流向:一部分被一些養(yǎng)豬戶買去作為飼料,喂養(yǎng)出膘肥肉壯的“泔水豬”;餐廚垃圾中的廢棄油脂,被一些不法商販回收提煉,制成含有大量致癌物質的“地溝油”。
由于缺乏專業(yè)的運輸工具對餐廚垃圾進行收集運輸,我市許多簡陋破爛的摩托車、三輪車運輸過程中造成餐廚垃圾沿途漏灑,污染了城市道路,運輸途中一路飄出陣陣酸臭味,嚴重影響城市市容環(huán)境衛(wèi)生。同時,部分餐廚垃圾未經任何處理就直接進入污水管道,在管道內冷凝堵塞,發(fā)酵產生大量甲烷氣體,影響污水管網的正常功能,甚至可能引發(fā)下水道爆炸事故。
餐飲服務單位承擔重要責任
民以食為天,食以安為先。食品安全直接關系到市民的生命健康安全,是民生之本,是市民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。“保障廣大餐飲消費者的食品安全,餐飲服務單位承擔重要的責任。”相關人士如是說。據悉,今年七月下旬起,市城市管理委員會、市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聯(lián)合對全市餐飲服務單位、食品加工單位提出要求,引導上述單位順利配合餐廚垃圾統(tǒng)一收運處置工作。
按照要求,我市餐飲服務單位、食品加工單位應當將餐廚垃圾統(tǒng)一交由市政府授權批準的特許經營企業(yè)——南昌中荷同華環(huán)保有限責任公司集中收運、處置,并與之簽訂委托政運協(xié)議。同時,上述單位應當于每年12月20日前向所在區(qū)城市管理主管部門申報下一年度本單位餐廚垃圾的種類和產生量。
“設置符合標準的餐廚垃圾收集容器、設施,收集容器、設施應當保持完好、封閉,并保持周邊環(huán)境的干凈整潔。”據介紹,餐飲服務單位、食品加工單位還應將餐廚垃圾與非餐廚垃圾分開收集,對餐廚垃圾實施單獨收集、存放,并按照環(huán)境保護的有關規(guī)定,設置油水分離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設施;不得將餐廚垃圾排入雨水管道、污水管道、河道、湖泊、溝渠、公共廁所。此外,上述單位還應建立餐廚垃圾產生臺賬,真實、完整記錄餐廚垃圾產生的數量、去向等情況。
餐館違規(guī)處置“泔水”最高罰5000元
記者了解到,今年5月15日已施行的《南昌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》明確規(guī)定,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由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,并按照下列規(guī)定予以處罰:未設置符合標準的餐廚垃圾收集容器、設施的,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;未將餐廚垃圾與非餐廚垃圾分開存放的,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;未按照規(guī)定建立餐廚垃圾產生臺賬的,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;將餐廚垃圾交由不符合本辦法規(guī)定的單位或者個人收集、運輸、處置的,處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。
此外,違反規(guī)定,未經特許經營從事餐廚垃圾收集、運輸、處置活動的,由城市管理行政執(zhí)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,并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。使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垃圾喂養(yǎng)畜禽的,由農業(yè)部門責令改正,并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。